老人入住守则
1.收养对象为:①身体健康的老人,②生活能够自理的老人,③基本能自理的老人,④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⑤残疾人。不予收养的对象为:患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等。
2.入住手续:凡要求到福耐特老年公寓寄养的老人应由老人的家人申请并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及市级以上医院病历,交纳医疗应急备用金,待出本公寓时返还,并于本公寓签定“入住协议”后方可入住。凡因隐瞒病情造成意外或损失由家属或送养人单位或个人自负。
3.本老年公寓负责为老人建立个人档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健康治疗情况,饮食及身体变化情况等等。
4.入住本公寓的老人要以公寓为家,我们将尊重老人的宗教信仰。入住老人要遵守本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公物和院内一草一木。相互之间要团结友爱,互敬互谅,互相帮助,营造一个和谐的大家庭。
5.入住老人需要携带自己的换洗衣服、脸盆、毛巾、牙膏、牙刷、喝水杯、暖瓶一个、微波炉饭碗一个(最好有2个小格子,饭菜分开放)。入住后缴费超过半个月按整月计算,不足半个月按15天计算。本公寓各项收费标准,依据物价部门规定适时进行调整。
6.老人亲属来本公寓探望,应有专人热情接待,并认真介绍老人的入住情况,同时耐心听取家属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7.入住本市的老人应交医疗备用金贰仟元整,三县及外地老人应交医疗备用金叁仟元整。

